南都讯 记者程思炜 广东创业者的福音来了。昨日省政府网站公布《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对各类创业不但免收各种费,而且发放各种补贴,并且对创业者入户条件放宽。经营1年以上初创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申请将户口迁入创业地。对此,省财政已安排25亿元等创业者来拿。
初创企业受资助力度最大
《意见》指出,要降低初创企业的登记门槛。“初创企业”包括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对初创企业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工会费。
《意见》明确了各类补贴的金额标准,包括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孵化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其中初创企业受资助力度最大。例如,对入驻政府主办的孵化基地的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吸纳就业并缴纳社保的初创企业,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下的每人2000元,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