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部门拥有禁烟执法权
根据已全面实施公共场所禁烟的发达国家的经验,实施禁烟1年后,室内空气PM2.5将大幅下降83%,有效降低30%的吸烟率,也会大大减少青少年接触烟草的几率。早在1998年,深圳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是全国较早进行控烟地方立法的城市。但截至2010年,禁烟12年却从未开出一张罚单。
对于这一现状,官方给出的解释之一是,原来条例规定的执法主体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而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唯一具有执法权的是市卫生监督所,其全部工作人员只有80—90人,这与深圳800多万常住人口里就有160多万烟民的吸烟率相比,监管人手远远不够。
为此,此次《条例》除明确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外,包括教育、交通、文体旅游、公安、城管和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也均拥有禁烟执法权,可12个部门联合执法。这与上海目前是12个部门联合执法,广州15个部门的做法基本一致。
同时,市政府还将建立控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职能部门也可采用志愿者服务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控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