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
1、持高级游泳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在本岗位工作满2年;
2、高级以上游泳教练员;
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方向讲师以上职称。
(二)报名程序
1. 按照以上条件,各省(区、市)游泳中心(游泳协会)与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共同协商,在本地区择优选择4人参加培训班。
2.参加培训人员填写《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教师审批登记表》(附件1)并与证明本人技术、技能水平及从业经历的有关资历、资质证明复印件一同提交至各省游泳中心(游泳协会)。
3.各省游泳中心、游泳协会负责填写《游泳指导员培训教师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件2),并于4月12日前传真至总局游泳中心。
4.总局游泳中心将与职鉴指导中心共同研究后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于4月15日前在中国游泳协会网站(
www.swimming.org.cn)、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网站(
www.tyrc.gov.cn)和浙江省游泳救生协会网站(
www.zjwls.com )上予以公布。
五、费用
培训费每人1200元,包括理论课、实践课、器材租用费、场租费、资料费等。培训班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标准为 320元/人/天。
六、其他
(一)学员报到时须提交与“登记表”照片同一底板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景版为蓝色或白色)。
(二)报到地点: 浙江开元萧山宾馆(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77号)宾馆大堂报到。
(三)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完整的通讯信息。报名结束后,组委会将分别与学员联系确认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