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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第十七届全国游泳救生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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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5-09-27   

第十七届全国游泳救生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第十七届全国救生锦标赛的补充通知
2015-09-25 15:58:00 中国游泳协会


各参赛单位:
  第十七届全国救生锦标赛将于2015年11月9日至15日在厦门市思明区举行,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食宿安排
  1、本次组委会统一安排的酒店为:厦门亚卡地尔酒店(四星级,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长浩路227号,联系电话:0592-5758355)。
  2、本次比赛各参赛队入住酒店、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由各队自理。
  3、由于房间数量有限,组委会将按各队预订时间先后安排入住,先定先得。
  4、入住酒店现场有订票服务,各队抵达后可自行在酒店预订返程票。
  5、组委会不提供机场、车站等至酒店的往返接送服务。
  二、预定办法
  1、请各队于2015年10月16日(星期五)18:00前将《回执单》(详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报至组委会。
  2、联系方式:厦门市思明区湖滨西路111号,电子邮箱:249966726@qq.com,传真号:0592-2285543,联系人:杨经理。

关键词: 游泳 游泳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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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费和保险费

  根据《竞赛规程》规定,每位参赛运动员均需缴纳报名费和保险费。

  四、缴费标准和方式

  1、缴费标准:

  (1)食宿费用:参赛各队以队为单位团体,按350元/人/天(含三餐及比赛期间定时往返赛场的交通),单人住宿需补差价220元/人/天。缴费天数为11月9日—11月15日中午前,按6天计算,需提前或延迟的另行计费,并请提前与组委会协商。

  (2)报名费:参赛运动员每人交报名费60元(凡持有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者,免收报名费)。

  (3)保险费:参赛运动员每人交纳21元保险费,由组委会统一为每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请将上述款项于10月27日(星期五)前全额汇入组委会指定银行账号:

  公司名:厦门市水务文体景观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101549001052501191

  开户行:建行莲前支行

  注:

  (1)汇款时需要注明与《回执单》一致的领队姓名及联系方式。

  (2)凡已预订后未参加者,不予退还预订金。

  (3)报到时须以现金方式支付住房押金,参赛队人数10名以下收1000元押金,10名以上收2000元住房押金,个人参赛者收500元住房押金。

  (4)财务联系人:江会计,电话:0592—2393991。

  五、报到

  请各队自行至酒店报到。

  六、日程安排

  (一)11月9日、10日报到(各参赛队须至少安排一人于11月9日报到,抵达后核对参赛人员名单、竞赛分组表,并准时参加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

  (二)11月9日19:00召开组委会会议和技术会议,地点另行通知。

  (三)11月10日适应场地。

  (四)11月11—14日比赛。

  (五)11月15日离会。

  附件:

  酒店预订、报名费及保险费回执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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