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决赛地点时间
地点:龙岗区大运中心游泳馆,比赛时间:待定
二、竞赛项目
50米自由泳;50米蛙泳
三、参加办法
(一)男、女年龄分组规定
儿童:6-12岁(儿童组)
少年:13-15岁(中学生组)
16-18岁(高中生组)
青年:19-30岁组
31-40岁组
中年:41-50岁组
51-60岁组
(二)本次以个人报名参加比赛,各运动员必须根据自己的年龄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每名运动员限报1个项目。
(三)凡在龙岗工作生活者均可报名参赛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皮肤病及不宜游泳疾病。
四、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预赛: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比赛,按成绩排列名次,各组前三名进入总决赛,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2、第二阶段总决赛:参加预赛并取得各组前三名的运动员才可参赛,所有项目只进行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成绩相同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
(1)第一阶段预赛,所有项目均录取各组前三名,参赛不足3人的项目减一录取。
(2)第二阶段总决赛,所有项目均录取各组前六名,参赛不足6人的项目减一录取。
六、参赛要求
(一)运动员无故弃权,取消已经获得的比赛成绩并不得参加此后项目的比赛。
(二)运动员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出示第二代身份证。
(三)凡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均取消本人所有比赛成绩,并取消今后参加龙岗区各类比赛的资格。
(四)18岁以下的运动员必须要有监护人陪同下才可以参加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