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依据《海门市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中止和终结操作细则》文件规定,海门中学游泳馆经营权挂牌转让项目恢复挂牌,同时延长其挂牌时间,对相关资格条件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质: 1、中标人需在1月内办理经营游泳馆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法人必须为中标人; 2、开馆前必须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3、签订合同前须向海门中学缴纳3万元履约保证金,合同结束后无息归还; 4、须有经营游泳馆3年以上的经历,提供与之相符的合同、高危险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人为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人; 6、报名人须为业绩证明材料中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人。 二、再次挂牌及报名时间 挂牌时间: 2015年05月25日9:00——2015年05月27日15:00 报名时间: 2015年05月25日9:00——2015年05月26日16:00 (节假日及非工作时间不予受理报名) 三、项目恢复特别事项 本项目在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消除后,转让方及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应就最新公布的补充公告相关规定,进行重新调整及补充申报,补充材料申报时间为最新公布的报名时间。如在限期内不予申报或改正,中心将取消其受让资格并保留进一步处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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