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游泳水平,经研究决定,以公开招租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者,有游泳池经营经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游泳池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简介
市民活动中心组装式游泳池,将于7月20日左右到达洞头,泳池长25米宽15米,为洞头广大市民服务,经营者在取得经营权后,需要自行完善配套设施。
二、报名条件
1.在洞头注册,具有独立的游泳池经营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游泳池营业执照,且经营游泳池二年及以上者。
2.热爱洞头游泳事业的洞头户籍人员。
3.具有三年以上游泳救生经验,并具有游泳救生证,能高度认识游泳安全工作的人员。
4.承租后的从业人员应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和证件(救生证、教练证、水质处理员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