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04月18日至2014年04月25日10: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下同)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汉口路193号309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统一获取
4、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需带好:(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