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夫妇起诉称:2012年7月3日18时许,年仅5岁的女儿在其母亲李某的带领下到北京某
游泳运动培训中心学习游泳,李某看到教练给女儿穿上学习游泳的背板后,便在酒店大厅等候。当天18:50左右,李某得知女儿溺水了,后急救车将其送至医院,女儿经抢救无效死亡。原告认为,培训中心教练未尽到职责,致尚未学会游泳的孩子进入游泳场馆内深达1.3米的温泉理疗池中溺水死亡,起诉北京某游泳运动培训中心和北京某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索赔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近129万元。
2013年4月16日14:00,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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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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