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泳池溺水或致脑死亡
2010-10-15 10:08:5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摘要:阿芳如今生活难以自理。家属认为因救生员延误救助时间所致多次与泳池所在小区物业协商未果本报讯(记者张丹、李冀珩摄影报道)泳客溺水,而泳池的救生员却正在打气球?昨日...
阿芳如今生活难以自理。
家属认为因救生员延误救助时间所致 多次与泳池所在小区物业协商未果
本报讯(记者张丹、李冀珩 摄影报道)泳客溺水,而泳池的救生员却正在打气球?昨日,东凤镇佛奥阳光花园售楼部门口一条“无良物管恶意推责!”的横幅非常醒目。随后,记者了解到,8月13日,38岁的阿芳在佛奥阳光花园小区游泳时不慎溺水,而当时救生员正在为第二天举行的游泳比赛打气球,导致阿芳溺水超过15分钟才被发现。而当时的救生员已经被物业公司解雇。目前,阿芳被诊断为溺水心肺复苏后的缺血和缺氧性脑病,生活难以自理。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佛奥阳光花园的物业——佛奥物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领导正在开会无法接受记者采访。
协商未果
家属上门讨说法
自从阿芳出事之后,他们全家就开始不停地和物管交涉,但是得到的都是“已经上报相关领导,结果要再等等”的答复。“最近他们又拿了一份借款协议让我们签字,表示只能暂借7万元给我们救急,被我们家属拒绝了!”昨天中午,阿芳的家人再次带着她来到佛奥阳光花园销售部讨说法。记者看到,阿芳就睡在靠近销售部门口的一张藤编沙发上,旁边的一张凳子上堆满了每天需要使用的点滴药物,而另一张上则放着一碗糊状食物,一个老人用注射器抽出食物,然后直接打注到阿芳的胃中。
“医生在抢救过程中切开了她的气管,现在不能直接进食,只能直接注射到胃部。”阿芳的妹妹告诉记者。
记者采访中看见,躺在椅子上的阿芳偶尔会醒来,但目光呆滞,对周围毫无反应。
家属讲述:
溺水15分钟才被救
“我姐姐溺水的时候,救生员正在泳池旁的工作室打气球,根本就没发现姐姐溺水了。”阿芳的妹妹告诉记者,8月13日下午,姐姐在还没有收楼的小区(佛奥阳光花园)游泳,不慎溺水,由于救生员发现不及时,阿芳在溺水超过15分钟后才被旁边游泳的业主发现,其他业主呼救后,救生员才赶来把她救起,随后把她送往东凤镇医院抢救。“抢救和运送期间尝试了多种手段都没有使她恢复呼吸,处于深度昏迷病危状态。”
随后,阿芳又被转移到附近的小榄镇医院进行抢救。“医生告诉我们,姐姐很可能会出现脑死亡。”
为了挽救阿芳的生命,家人将她转移到中山市人民医院ICU病房进一步抢救。
“在人民医院时医生已经给我们开出了病危通知”,记者从阿芳家属提供的中山市人民医院门诊病历中看见,阿芳被诊断为溺水心肺复苏后的缺血和缺氧性脑病。
小区物业:
领导都去开会了
昨日,记者联系了佛奥阳光花园的管理物业——佛奥物业。该物业一位保安告诉记者,他们已经将有关情况反映给了部门领导,但有关领导都去佛山开会了,无法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致电佛奥物业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情况已上报给了领导,如果领导接受采访会致电记者,“这种事情电话里讲不清楚”,需要当面再约记者。据了解,溺水事故发生后不久,当时在泳池现场的救生员就被物业公司解雇,如今已无法找到。截至昨日发稿时,记者仍未接到佛奥阳光花园人员的电话。
律师说法
泳池管理方或负有法律责任
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章鹏律师告诉记者,无论阿芳是以何种身份进入泳池,只要阿芳在正当的途径下进入泳池游泳,因为泳池管理方的过失,造成游泳者死亡或其他损害情况的,泳池的管理方就对发生意外的游泳者负有一定法律责任。
根据阿芳的情况,如果当时泳池的救生员未尽好救生职责,造成了阿芳意外溺水后,没有第一时间被抢救,作为泳池的管理方也就负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