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推荐运动员
(一)2012年在游泳中心进行专业注册的游泳运动员,优先推荐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运动员。
(二)年龄在14岁以上。
(三)报名人数不限。
五、科研组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负责选派2名科研专家负责本次集训期间教练员的科研培训。
(二)由深圳体工队选派3名科研人员负责本次集训期间的日常科研工作。科研检测具体内容由我中心提出。
六、报到时间、地点
请集训运动员和教练员于2012年3月3日到深圳市泥岗西路笔架山训练基地体工大队报到。
联系人 杨立平 13602591006
七、要求
(一)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服从国家队队委会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游泳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决执行国家及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有关反兴奋剂规定,坚持“三严”方针,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
(三)参加集训人员不得自带和擅自使用营养品。集训期间,不得使用总局规定之外的营养品。
(四)参加集训运动员和教练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申报运动员异地训练行踪信息。
六、经费
(一)各单位负担本单位参加集训人员的差旅费及伙食费,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的住宿费、训练费由我中心负担。
(二)运动员集训期间的各项科研测试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科研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集训期间的会务及公杂费由我中心负担。
七、其他
(一)集训人员须按时报到。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形式向中心报告。
(二)请各单位于2月25日前将集训报名表传真至游泳部,传真号码:010-67170595,同时发送邮件至信箱
swim67020304@yahoo.com.cn。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集训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