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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关于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集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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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发表于: 2012-05-31   

关于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集训的通知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局有关备战2012年奥运会精神,更好的备战伦敦奥运会,取得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的更大突破,提高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整体水平,力争该项目在奥运会上取得更好的成绩,根据国家游泳队现状及备战需要,经游泳中心研究决定,自2012年3月3日至5月11日组织国家游泳队10公里马拉松游泳项目集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训领导小组:
组长:尚修堂(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副组长:朱玉清(八一体工队队长)
袁昊然(游泳中心游泳部主任)
么正杰(国家游泳队总教练)
许琦(国家游泳队领队)
曾凡民(游泳中心游泳部副主任)
吕森(马拉松游泳队教练组组长)
成员:王强(游泳中心游泳部)
董寅莹(游泳中心游泳部)
程浩(国家游泳队)
贾蕾(国家游泳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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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05-31   
二、集训教练员
么菲(北京)、熊国鸣(上海)、张晓锋(福建)、任伟(福建)、李东明(女,辽宁) 张越(女,深圳)
三、集训运动员
北京:
男:蒋天盛、张树槐
天津:
男:魏坤、刘迪
辽宁:
男:姚祉浩、李鉴澍
女:曹诗悦、曲虹飞、贺诗卉、王晶宇、宿婉璐、袁田
上海:
男:徐文超
女:王鹤霏、孙敏捷
福建:
男:张子彬、翁境炜、韩栎都、姚晗、陈昕炜、沈枭杰、梁应钧
女:郑倩倩、杨丹丹、赵凯悦、雷珊、李奕琳、邓艾辰、章璇
深圳:
男:刘树义
解放军:
男:祖立军、郎远鹏、张晓、黄皓轩、武元白、刘博天
女:方晏乔、李雪、时宇、闫思宇、姜雨、张雨涵、郑瑞盈、牛潇潇
广州军区:
男: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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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2-05-31   
四、推荐运动员
(一)2012年在游泳中心进行专业注册的游泳运动员,优先推荐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运动员。
(二)年龄在14岁以上。
(三)报名人数不限。
五、科研组
(一)由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负责选派2名科研专家负责本次集训期间教练员的科研培训。
(二)由深圳体工队选派3名科研人员负责本次集训期间的日常科研工作。科研检测具体内容由我中心提出。
六、报到时间、地点
请集训运动员和教练员于2012年3月3日到深圳市泥岗西路笔架山训练基地体工大队报到。
联系人 杨立平 13602591006
七、要求
(一)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服从国家队队委会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游泳队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坚决执行国家及体育总局、中国游泳协会有关反兴奋剂规定,坚持“三严”方针,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
(三)参加集训人员不得自带和擅自使用营养品。集训期间,不得使用总局规定之外的营养品。
(四)参加集训运动员和教练员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申报运动员异地训练行踪信息。
六、经费
(一)各单位负担本单位参加集训人员的差旅费及伙食费,伙食费每人每天100元。参加集训的教练员、运动员的住宿费、训练费由我中心负担。
(二)运动员集训期间的各项科研测试费由我中心负担。
(三)科研专家的差旅费、食宿费由我中心负担。
(四)集训期间的会务及公杂费由我中心负担。
七、其他
(一)集训人员须按时报到。如遇特殊情况,需书面形式向中心报告。
(二)请各单位于2月25日前将集训报名表传真至游泳部,传真号码:010-67170595,同时发送邮件至信箱swim67020304@yahoo.com.cn
八、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集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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