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是游泳消费的高峰,由于部分游泳场所缺乏必要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损。近年来,市消委会每年会都受理消费者关于游泳消费的投诉20宗左右,主要反映四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游泳安全的问题。主要反映的问题是游泳场所有异物或游泳池的其他配套设置故障未标注,导致消费者意外受伤,经营者却拒绝承担责任;或游泳场所未配备相应的安全人员,导致消费者受伤后不能得到及时的施救。如,许先生投诉2010年7月11日在某小区游泳池付费游泳时,右脚底被游泳池底部破裂的瓷片割伤出血(面积约1.5cm x 0.5cm的肉被割掉),游泳池管理员只是现场为许先生进行了简单消毒、包扎,拒绝承担其医疗费用。
2、关于办理游泳卡的问题。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开卡时营业场所未能提供相关的办卡说明,导致消费者办卡后使用不便;办卡后经营者更改办卡说明,未通知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使用;办卡遗失后不补办;经营者未按承诺服务,消费者退卡难;办卡后经营者撤场,导致消费者损失”等。如,柳小姐于2011年10月23日在某游泳馆办理了一张游泳卡并于当天使用了一次。两周后的一个周末再次驾车前往游泳馆游泳时,发现当天闭馆,不对顾客开放,原因是有比赛。柳小姐认为在购买游泳卡时,工作人员并未说明该场馆如承办赛事的话会停止对公众开放,而且由于工作人员登记电话疏忽,导致未能收到短信通知,白跑一趟,要求退卡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