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镇江市索普初级中学游泳馆对外合作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镇江市索普初级中学游泳馆对外合作经营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游泳馆(池)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和业绩,熟知游泳馆(池)的管理、安全及经营要求;
3. 投标人2010年以来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它不良记录;
4.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