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三十三条:“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居住年限、就业年限、
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规定,持居住证入深户将在今年实现!
2、居住证办理更严没有
社保办不了居住证

今年6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表决稿保留了“两个合法稳定”的办证条件:即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和合法稳定职业。其中,合法稳定职业的判定标准为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因此没有社保办不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