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市民开展健身活动,充分发挥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功能,经研究,向社会招聘一家有专业运营资质的机构对市体育游泳馆进行运营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经营期限:
2016年7月25日—2016年10月25日(共三个月)。
二、运营机构资质要求:
1.持有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元及以上。
2.持有税务部门核发的有效税务登记证照及相关的年检证明材料。
3.具有三年以上及三个项目以上的游泳场馆(池)运营管理经验,商业信誉良好,经营中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三、公告期限
2016年7月15日—2016年7月21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云
电 话 :13978582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