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8家游泳场所通过国家标准认定
2008-7-22
随着奥运年带来的健身热潮和暑期来临,我市游泳健身人群数量迅速增加。日前,为保障游泳健身者的健身安全,按照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制发的关于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的国家强制性标准,市体育行政部门对全市游泳场所的救生员、教练员资质、数量,安全保障设施、急救设备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等涉及游泳健身人群安全方面进行详细的检查,对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达到国家标准的准予其开放,建议广大游泳健身人群到达到国家标准的游泳场所从事健身活动。达到国家标准的游泳场所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一、哈尔滨信恒现代城国际运动会馆有限公司游泳馆;
二、哈尔滨人和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游泳馆;
三、哈尔滨人和春天国际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游泳馆;
四、哈尔滨人和国际健身俱乐部龙电花园游泳馆;
五、哈尔滨市豪嘉阁游泳馆有限公司;
六、哈尔滨诺曼蒂酒店游泳馆;
七、哈尔滨市一二二中学校游泳馆;
八、哈尔滨市通达游泳馆;
九、哈尔滨市宏佳游泳馆(十四中);
十、哈尔滨市博群物业有限公司融府游泳馆;
十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坊游泳馆;
十二、黑龙江福顺天天大酒店有限公司游泳馆;
十三、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业大厦游泳馆;
十四、道外区游泳馆;
十五、哈尔滨绿洲健身俱乐部有限公司游泳馆;
十六、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游泳馆;
十七、哈尔滨热电游泳馆;
十八、黑龙江友联休闲广场有限公司游泳馆;
十九、黑龙江省电信技术服务中心游泳馆;
二十、哈尔滨市永兴休闲俱乐部游泳馆;
二十一、哈尔滨华堂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游泳馆;
二十二、哈尔滨万达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万达酒店游泳馆;
二十三、哈尔滨市飞鱼游泳俱乐部;
二十四、黑龙江省凤凰大酒店有限公司游泳馆;
二十五、哈尔滨市道里区欧洲新城会馆游泳馆;
二十六、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花园游泳馆;
二十七、哈尔滨市长江大厦游泳馆;
二十八、黑龙江科技学院游泳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