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夏以来,游泳成为市民消暑降温的常见运动项目。然而,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溺水事故也给游泳安全敲响了警钟。五月份以来,华商报报道的泳池溺水事故就达三起。日前,沈阳、北京泳池溺水案的宣判,给逝者家属司法维权指明了方向。
近期我省三人 泳池溺亡
5月7日,靖边县12岁男孩王某在该县盛景健身游泳广场首次体验游泳时溺亡。事发时游泳馆负责人兼安全员白某擅离职守,随后被刑拘。华商报记者昨日获悉,该案民事赔偿双方已协商解决。
5月14日,西安人祝女士跟团赴马来西亚旅游。5月18日,家属接到电话,称祝女士在马来西亚酒店游泳池溺水,抢救无效死亡。目前,家属仍就后续事宜多方反映、维权。
6月22日,旬邑人白师傅15岁的儿子小浪(化名)在咸阳市梦幻水世界游乐场游泳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组调查后认定,该案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华商报记者昨日获悉,赔偿善后事宜双方已协商解决。 本组稿件由华商报记者 陈有谋 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