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龙游县人民政府同意,对龙游县游泳池(馆)项目经营管理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龙游县体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求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交易机构为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编号:龙游县游泳池(馆)项目经营管理权。编号:ZJQSCQ2014002
二、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新建50×25米室外拆装式标准游泳池、25×15米室外拆装式游泳池、 25×15米室内拆装式游泳池各一座及全套水处理消毒系统,配备相关附属用房、排污排水等设施,室内游泳池配套的热水供给系统等,总投资额约500万。由中标单位负责投资代建,经审价,中标人实际投资额达到500万的,招标人给予100万元的补助,投资额不足500万元的,按投资比例给予补助。经营期满后,投资品物全部无偿归招标人所有。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承包经营年限:10年
4、项目选址及用地:项目选址根据龙游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4]34号文,将原龙游县粮食储运仓库改建为游泳池(馆)。
5、经营期限内如县政府对该区块进行拆迁改造需要整体搬迁,招标人给予20万元的搬迁补助。
6、项目经营权承包租金报价区间为 30-50万元/年。
7、承包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的租金须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不能缴清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次年的租金在年承包期到期前一个月内缴清,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