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佛都市网讯(珠江时报见习记者/叶俊君 通讯员/冼福添)昨日,南海区文体旅游局在大沥
游泳中心举办南海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培训班。记者获悉,游泳场所的新标准发布后,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泳池,需配备3名救生员。
泳场管理要求提高
为了加强游泳场的安全管理,区文体旅游局组织游泳场所经营者和救生员,学习新的国家标准,以及经营性游泳场馆保险知识、游泳场所日常管理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安全演练,以确保市民的游泳安全。
去年10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游泳场所的相关标准文件,提高了对泳场相关设施和人员配备等安全管理的要求。2014年5月1日后,游泳审批条件及程序按新标准执行。
“新的标准对游泳场的安全管理要求提高了,”区文体旅游局群体科科长阮毅志说,“比如原来要求水面面积250平方米及以下的泳池,需要配备2个救生员,现在提高到了3个。对于灯光问题,水面水平照明度的最低标准由原来的80LX提高到200LX。”
南海区游泳协会会长关家镜说,现在南海的经营性游泳场大都已根据国家的新标准,对人员配备、场所设施、卫生管理等各方面都做了更改和提升,市民可放心游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