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体育中心游泳池现已建成,为了充分发挥游泳池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向全社会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如下:
一、租赁期限:2年(具体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二、租赁用途:经营与游泳相关的训练与比赛等活动。
三、标底年租金:5万元整。
四、承租人必备条件:
承租人必须在开业前办理营业执照、高危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税务、保险等相关手续,配备安全救护设施和1名以上游泳教练、水质管理员,6—8名专职救生员,并持证上岗。
五、报名时间:2015年1月8日—2014年1月18日下午 5点30分 (报名时必须提供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教练员、水质管理员、救生员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六、竞价时间:2015年1月19日上午9:30。
七、竞价方式:只有一家合格竞标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招租时的受让条件的前提下,竞价人报价高于标底价的,可采取协议转让。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标人报名,则采用现场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八、付款方式:按竞价金额,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交清,第二年租金于2016年1月31日前交清。
九、 报名、竞价地址:太湖县体育局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18655659241
太湖县体育中心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