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01日 21:24:10来源:字体:大中小
为进一步提升市民游泳水平,经研究决定,以公开招租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合法经营者,有游泳池经营经验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进行游泳池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租简介
市民活动中心组装式游泳池,将于7月20日左右到达洞头,泳池长25米宽15米,为洞头广大市民服务,经营者在取得经营权后,需要自行完善配套设施。
二、报名条件
1.在洞头注册,具有独立的游泳池经营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游泳池营业执照,且经营游泳池二年及以上者。
2.热爱洞头游泳事业的洞头户籍人员。
3.具有三年以上游泳救生经验,并具有游泳救生证,能高度认识游泳安全工作的人员。
4.承租后的从业人员应具有符合国家要求的相关资质和证件(救生证、教练证、水质处理员证等等)。
三、报名材料
1.法人代表资格证书。
2.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等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从业人员相关证件。
5.缴纳报名保证金3万元
四、承包期限为二年,2014年7月12日—2016年7月12日,以池子到位时间为准。
五、其他要求
1.承包方要参与游泳池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相关建议,并自费完成配套建设,保证游泳池正常经营。
2.每年7、8月份高标准完成对学生的培训工作。
3.2014年游泳工作已经开始,要协商配合起来顺利过渡。
4.租金和相关事宜另议
六、报名时间:2014年7月1日—2014年7月3日
报名地点:洞头县市民活动中心活动部
联系人:颜江薇
联系电话:63361006(667443)
洞头县市民活动中心
201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