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个月前,丁先生的侄女在小区游泳池发生溺水,经过救治后,侄女成了植物人,而现在小区物业至今都不愿承担责任。
悦悦抽搐、奶奶哭的画面....
镜头中的这个小女孩,就是丁先生的侄女悦悦,今年6岁。去年7月份,因为游泳发生溺水事故,虽然经过八个多月的治疗,但悦悦一直处于昏迷状态,四肢僵直变形。
去年7月31号下午四点多,丁先生带着悦悦去星河丹堤小区的游泳池游泳。叔侄俩在浅水区,玩了近一个小时后,丁先生便把悦悦托付给泳池的救生员,自己去深水区游泳了,没想到离开不久,悦悦就出事了。
经过相关部门鉴定,悦悦属于浅度昏迷,国家一级伤残。为了给悦悦筹措治疗费,丁先生一家人找到了星河丹堤小区游泳池的物业管理方——深圳市星河物业管理公司,要求管理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丁先生认为,自己已经把悦悦托付给了泳池的救生员看管,悦悦出事救生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星河丹堤物业管理处的负责人并不认同这一说法。
经过多次交涉,深圳星河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仍然坚持要求走法律途径。
3月27号中午,在悦悦发生溺水事故的星河丹堤小区游泳池,记者看到,除了入口处有“要求小孩子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进入泳池,而且家长不得进池游泳”的告知外,游泳区看到不到任何关于“小孩子必须在家长陪同下游泳”等字样的提醒。那么悦悦在这里游泳溺水,小区物业该不该承担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