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进一步加大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督查力度
1、各镇(街道)教育局要联合镇(街道)有关部门,对辖区各中小学校和村居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专项督查。镇(街道)派出所要联合村居治安联防队,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河段实行巡查联防。各镇(街道)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安全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加强督查。(牵头单位:各镇街道教育局,责任单位:各镇街道派出所,各村居)
2、从5月起,区预防学生溺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进行抽查,重点督查近3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较多的镇(街道)和学校。
(六)严格落实学生溺水事故信息通报机制。
各中小学校和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信息通报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逐层上报有关数据。区应急部门和公安部门要及时向区教育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全区学生溺水死亡新闻通报由区教育局统一发布。(牵头单位: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区应急办,区公安局,各镇街道)